一生漂泊如浮萍,做了一世“外乡人”。
大约是命。
祖上是客家人。“客家”,“客家”,客居他乡,别处为家。按史书上说,族人原为中州人氏,根系洛阳开封一带,是地地道道,如假包换的中国人。五胡乱华时,有先人不舍得为国捐躯,又不甘为征服者奴,一溜烟儿逃到了南蛮之地。珠江三角洲肥得流油,是本乡土著休养生息的风水宝地,这杯羹轮不到分与他人。委曲求全的祖先知趣地寻了段无人问津的穷山恶水安营扎寨。所以,于天命中讨生活的客家人大都默默无闻地守候在地无三尺平的山沟沟里。前段时间爆出“客家土楼”的世界级新闻,也只不过是因了傻乎乎的美国中央情报局把咱居家过日子的老屋当成导弹发射场。歪打正着,让咱客家人出尽了风头。
上大学修了门古汉语,才晓得客家话保存的古字古音特别全。光声调就有十一种之多。不像普通话,眼巴巴指望着阴阳上去制造出点抑扬顿挫。本人向来敬畏官话,花过老大功夫,企图让自个儿的洋径滨普通话沾点儿“京腔”。可轮到吟诵国粹诗词曲赋时,别扭处就多了。来来去去就那么四声,连个入声字都发不了。不知埋没了多少味道,糟蹋了多少才情!
客家人穷,心气却高,于是多出书生,也出军人。或笔或刀,横竖要从大山里杀出条生路来。
父亲是长房长孙,八岁时祖父去世,父亲下面还有五岁的弟弟和三岁的妹妹。本家叔叔们要收回祖屋,受了聘礼,逼寡嫂再嫁。祖母那时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脚女人,品性异常刚烈,从此吃斋念佛,发誓自己养大三个孩子。叔叔们拧她不过,由她过穷日子去。村里的私塾先生认定父亲不是蓬蒿之辈,居然把女儿送给我父亲做了童养媳。
父亲十六岁离家当兵,后来升了官。祖母领了那童养媳一路追着队伍逼我父亲完婚。父亲不从,说老婆归他自个儿找。祖母便寻了我父亲的好友兼上司、后来的十八兵团司令李振讲理。祖母说媳妇儿经年劳作,是养家糊口的功臣,于情于理都休不得的。违抗军令的事儿,父亲做不来,可他骨子里就是个“外乡人”,不恋家。祖母通晓人情事故,按时把媳妇送到军营父亲那里。几年辛苦,育得两女三男,收获甚丰。怀到第五个时,当妈的得了骨髓炎。我最小的哥哥在娘肚子里跟着躺了半年才出世。不久,哥哥的亲妈就仙逝了。我自然无缘见到我大姐姐哥哥的亲妈。想必也是很上眼的吧,要不,为何我的大姐姐哥哥都出落得那么标致?
我母亲出身富家,却不信“血统论”。小小年纪女儿身,敢投笔从戎,扛枪抗日;自然也敢自说自话嫁一个有过乡下童养媳的丈夫。怕也算得是“五四”精神深入国民的铁证了。
有道是商人重利轻别离,我们一大家子,血脉里掺和着外乡人的基因,不是商人不重利,却一个比一个轻别离。
一九四六年,大姐姐十三岁,在广州中山大学附中念书。据大姐姐说,我妈妈从军前在香港受的是英法式教育,崇尚启蒙主义,鼓吹精神自由,家中拿政治当学术,空气极为宽松。姐姐放着官家大小姐不当,一个星期天,拎了双皮鞋,告诉父母说上街补鞋去,就再没转头。过了几个月,她溜回家,把二姐也领走参加东江纵队去了。我妈妈更甚,婚后多年不生孩子,为怕一旦搂着亲儿女,会偏心,不经意薄待了我那五个大姐姐哥哥们。后经我父亲劝说,才有了我的小姐姐。战事紧张时,竞又把襁褓中的亲闺女送给了我姨妈。
真拿别离当家常便饭了。不过,凡此种种,都不是我亲眼所见。别离这等事,是莫可名状的悲苦,还是热血澎湃的昂奋?是泪湿罗衾,还是摩拳擦掌?是旧情缠绵,还是义无反顾?时常揣摩,却难得其衷肠。
我的童年是在团团圆圆的氛围里度过的。先是把小姐姐从香港姨妈处领回来了,又把我的两个异母小哥哥接来四川同住。大哥哥则参军去了东北。说是小哥哥,其实比我年长十好几岁,都成人了。二哥哥最喜欢我,常常抱了我放在膝盖上为我编辫子。我自幼没多少头发,稀稀疏疏,又黄又软,自惭形秽。哥哥却口口声声叫我“金发小公主”,说天底下就数他妹子的头发最经看。辫子编了又拆,拆了又编,哥哥老怨自己的手艺不精湛。哥哥一边编辫子一边编童话神话,可他自家案头上摞着的却是欧阳山的《三家巷》《苦斗》、秦牧的《艺海拾贝》之类。哥哥从广州姥姥家来,恋旧。我是听着妈妈的童话长大的,不以为哥哥讲的故事有多稀罕,只是有哥哥疼着,十分受用。更小的时候,走累了有哥哥背,大点儿了,又总牵着。哥哥的手很大,厚厚的,暖暖的。
我缠着要哥哥讲他的书,哥哥不肯,说那是给大人看的。我耐不住好奇,乘哥哥不在,去翻他的书。这一翻,茅塞顿开。欧阳山、安徒生果然大相径庭;广州的深巷与四川的政府大院也迥然两样,书中的男女情爱看得我心惊肉跳,猜得哥哥在广东家乡的生活一定十分地不同。
一九六五年,我欢天喜地地回了广州。当年,妈妈为了让我有个家乡的概念,挺着大肚子,倒了几天几夜的轮船火车到广州来生我。出世八个月,又抱着我上了路。待我十四岁重返家乡时,俨然一个“外乡人”。在我眼里,这城市竞充满了异国情调。头一个印象是广州人花俏。也怪,花俏的不是年轻姑娘,那会儿文革逼近,裙子已然“革”没了,执信女中的校园里光脚丫成了时尚;老太太缁衣黑裤,多着“香云纱”。那是一种双面绸,背面赭色,正面乌黑如闪着金属光泽的矿石,衬着丝丝银发,古朴持重。
真正让广州俏起来的是中年妇女。她们居家闲适的传统装束是上下一式的花衣花裤。碎花,大花,方块,圆点;有钱的穿真丝,时髦的穿的确凉,寻常百姓穿混纺粘棉……悉听尊便。光鲜艳丽,轻软宽松才是要领。傍晚时分,江风徐徐,散步纳凉的人流中总飘飘然穿梭着妇人们的花衣花裤。一对对高底生漆木屐,也是花花绿绿的面,花花绿绿的跟,咯哒,咯哒,脆生生敲打着街面的青石板。余音袅袅,俗极生雅。
大院里长大的孩子,又偷读过半本《三家巷》,自然觉得广州城里那些曲里拐弯、四通八达的民巷,迷宫似的,神秘兮兮,就常常独自寻了机会到城里游逛。市民住得挤,有人家三代蛰居于一间广州戏称为“白鸽笼”的斗室,照样传宗接代,也算得一绝。待滚烫的太阳溜下屋脊,巷子就叽叽呱呱扑腾起来。有人端出水盆,朝门前的石条上泼,吱喇一声窜出带腥味儿的热烟。各家都泼,云里雾里几轮拼搏,酷暑不得已收敛起先前的霸气,由着丝丝凉意从青石板里渐渐淅出。人们才又乒乒乓乓学了那武大郎开店排出方方圆圆各式矮桌矮凳。一时间,长巷短巷深巷窄巷,鹊噪四起。呼朋唤友,吆儿喝女,锅筷瓢勺、杯盘碗盏,叮叮当当,搅得饭香四溢。
偶有人前教子,夫妻拌嘴,打情骂哨,泼妇闹街……而今想起来,也别有情趣。尤其中看的是小门小户其乐融融的景象。
菜色大同小异。总以一人半碗清汤起头,汤料一般都捞起另做一盘。别的碟子都偏小。两寸,三寸,四五寸。半块豆腐乳,两截霉香咸鱼,几只酱乌榄,数十粒花生米,都各自充一份儿。中碟里不时有段白花花的清蒸大头鱼,大碟里的青菜必定绿如碧玉……数数,能上半打。这与北方一盆汤面独霸餐桌,或传说中水泊梁山的大碗酒大块肉,不可同日而语。
这些个货真价实的民俗景观,如同陪我长大的蓝天白云一样,撵着“四旧”的脚后跟儿,逃遁于历史的陈迹之中了。我不由得生出些担忧来,将来我们的儿孙们不知道天色本该是蓝的,那可怎么得了?
总而言之,咱不吃那“只缘身在此山中” 的亏。殊不知刘姥姥占着大便宜,鞭辟入里,于感官、于心智,那份刺激都放大了数十倍呢。
自打回到家乡广州后,我这“外乡人”的命运愈演愈烈。先是“走马上任”当知青,放逐海岛七年半;而后变本加厉,洋插队到了北美。也不知道旁人明白不明白,过日子不同于走马观花写游记,做个“外乡人”,回回不缺辛酸泪!
只是这离愁别苦在我身上搁不住,搁不长。由好奇而生的冲动如像一划就着的火柴棍儿,转瞬即逝的绚丽一次次为我照见出斑驳陆离、无往而不美的凡人小事:或隽永,或凄苦,或狂放,或沉郁…于是,我总孩子般心急火燎地想要猜出点儿什么,解读点什么。也许“外乡人”骨子里的那份焦灼躁动并不总为追逐欢乐;也许对人生百态的卑谦以至恭敬比对万物的贪恋有着更为长久的魅力?
凭着“外乡人”的本能,轻易就能悟出许多道道来。譬如说,国人工于食,且善包装。孔圣人“食不厌精”;一部《红楼梦》,铺排出多少美滋滋的小点心! 所以,不待品尝,我一听就认定美国佬不会吃,尤其缺乏关于吃的想象力。菠萝自南亚传入,国人冠以雅号:“凤梨”。鳞状的果皮,羽状的果冠,放射状的果肉疏密有致。黄似黄金,翠似翠玉,真不输给凤凰。美国佬就不行,称之为“pineapple”――针叶苹果,说它带刺呢。还有那看起来像条超级大蚂蟥,嚼起来粘牙齿的咸水虫子,国人尊为“海参”--海中人参。凭了这美称,叫化子也能悟出是珍品,身价自然归入贵族档。美国佬却叫它“sea cucumber”--海黄瓜,嫌这肉敦敦长条条的玩意儿身上疙疙瘩瘩的像个糙皮生黄瓜。就这等想象力,难为他们也能梦出个飞机来!
说说上学的事吧。刚到美国就觉得奇了怪了:怎么这图书馆信息专业没有本科只有研究生院?导师说这行当搞的是信息的贮存与提取,大凡没有自己的专业需求的人,也就很难理解其他专业的信息是需要如何贮存与提取的。尽管这与我们中国的学制不同,想想还在理,就不说什么了。第一堂课是图书目录学,那女先生一张嘴,说:“没有一个图书管理员会完全同意另一位图书管理员的编目;也没有一个图书管理员会满意自己六个月前的编目。” 两句开场白镇得我呆若木鸡,教授的脸都让我瞪得晃悠起来。上基础理论时就更玄乎了。台上先说一种理论,讲得头头是道,论点论据论证,滴水不漏,我便哼哼哈哈直点头。冷不妨台上换了种说法,可又是头头是道,又是论点论据论证,又是滴水不漏,我又只剩下哼哼哈哈点头的份儿……顿觉恼羞成怒,让人耍了似的。来回几趟琢磨琢磨,却有了才思奋涌的念头,好像昏睡在自家脑袋瓜里的什么真知灼见突然给吵醒了,耐不住要往外蹦。老师分派我给一老美同学做辩论反方,也不念及我一口蹩脚英语,要我上讲台跟那人一对一据理力争。我稀里哗啦刨了一摞子书,吭哧吭哧熬了下了头一回。日子一长,学会了跟他人理论,也就渐渐有了自己跟自己辩论的能力和习惯,这就是词汇学里“思考”的本义了。只是终究脱不了书卷气。
“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江南刺史肠”。外乡人的这点儿体验,有刘禹锡的名句作证呢。那么,“行万里路,读万卷书”是一种活法;“我们世世代代在这田野上生活”的歌唱怕又是截然相左的另一种人生吧?
数年前回国,住在广州沙面小岛上,每日进出小岛,六二三路立交桥下破烂不堪的民工棚和那些颇碍观瞻的“万国旗”格外抢眼。悲凉慨叹之余,竞又热乎乎地生出几分亲近和些许感动:数百年前祖先移师南方时,不知搭过怎样的棚子?